企業客戶:
為符合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 (CPUC) 的要求,以更好地使電價訊號與電網需求保持一致,PG&E 將把非住宅客戶轉換為 TOU 費率計劃,在夜間尖峰時段(下午 4 點至晚上 9 點)以更高的價格,在目前的“合法”費率下從白天尖峰時段(通常為中午 12 點至晚上 6 點)轉換。
(CPUC) 還發佈了要求1,允許擁有經批准的太陽能系統的非住宅客戶,這些太陽能系統滿足了某些互連相關里程碑,以長達十年的“舊的”使用時間(TOU)率保持使用時間。10 年傳統期間從首次太陽能核准日期(客戶獲得 PG&E 許可營運的日期)開始,但不會延長至 2027 年之後,也就是過渡緩解期的結束。2
如 PG&E 建議函 5188-E (PDF) 所述,若要符合 "Solar Legacy TOU Periods" 的資格,客戶必須符合下列所有要求:
- 在適用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太陽能互連申請:
- 公共機構 -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 所有其他非住宅客戶 -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
- 從 PG&E 接收操作許可 (PTO)
- 在適用截止日期前提交互連申請但尚未在強制 TOU 違約時間前收到 PTO 的客戶,將與所有其他非居民客戶一起轉換為適用費率,並修改 TOU 期間。但是,一旦發出 PTO,客戶將返回到其適用的 TOU 費率,並包含舊的 TOU 期間。
- 商業/工業和農業客戶的強制 TOU 預設值將在 2021 年 3 月發生。
對於符合條件的“受益”帳戶(電錶):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受益”帳戶的太陽能方案的互連應用,只要受惠於太陽能系統批准的電表與原始批准的互連應用中規定的相同(安排),也有資格參加太陽能傳統 TOU 期間。
具有受益帳戶/計量器且符合此條款資格的淨能源計量 (NEM) 和其他費率方案包括:淨能源計量彙總 (NEMA/NEM2A)、虛擬 NEM 計畫 (NEMV/NEM2V)、適用於太陽能發電多戶平價住宅的虛擬 NEM (NEMVMASH 和 NEM2VMSH),以及當地政府再生能源自產生帳單信用轉移 (RES-BCT)。
維持資格
只要下列所有聲明均屬實,有資格的客戶將維持其資格:
- 經核准的太陽能系統在目前位置仍能運作。Solar Legacy TOU 期間資格是地點和客戶專屬。
- 符合資格的服務合約 ID 會保留給在互連時就位的記錄客戶。
- 符合資格的服務合約 ID 是以適用的非住宅費率及舊版 TOU 期間為準。
- 對於受益帳戶/計量表,符合條件的服務協議 ID 屬於原始的經批准安排。在原始操作許可 (PTO) 日期之後新增或移除的受益帳戶不符合 Solar Legacy TOU 期間的資格。
狀態通知
擁有一或多個符合 Solar Legacy TOU Periods(太陽能 Legacy TOU Period Expiration Date)的電力服務協議 ID 的客戶,將在所有其他非住宅客戶強制預設過渡日期之前,透過帳單訊息和信件通知其狀態以及其 Legacy TOU Period Expiration Date。如 PG&E 建議函 5039-E-A (PDF) 所述,商業和工業客戶將在每年 11 月轉換至新的 TOU 費率期間,而農業客戶將在其 Solar Legacy TOU 期間屆滿日期之後,在每年 3 月轉換至新的 TOU 費率期間。提醒:所有 Solar Legacy TOU 期間資格都將在 2027 年結束。
保持舊有 TOU 費率期間
合格的服務合約 ID 將保留在目前的舊有 TOU 費率期間,直到其太陽能舊有 TOU 期間屆滿日期為止,屆時他們將轉換至新的費率。
一般而言,舊有 TOU 費率週期與日用尖峰時段相比,與太陽能生產相比更好,可為使用太陽能技術的客戶節省更多帳單費用。然而,特定客戶的消費模式以及基礎利率價格將決定哪個利率最適合特定客戶。
在 Solar Legacy TOU 期間資格即將到期之前,PG&E 將為您提供有關您費率轉換的其他資訊。
更多資訊
如需更多有關 Solar Legacy TOU 期間資格的資訊,請參閱標題為“太陽 TOU 期間回溯背後”的 PG&E 電氣規則 1 (PDF)。如需與代表交談,請致電 1-877-743-4112 聯絡 Solar 客戶服務中心。
- CPUC 決策 (D.) 17-01-006 (PDF) 和 D. 17-10-018 (PDF)。
- 對於有限的客戶群,從 PTO 可開始 10 年舊有 TOU 期間的資格,以增加現有系統的容量。這適用於在 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之間向非公共機構客戶申請互連的客戶,以及在 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向公共機構客戶申請互連的客戶,根據 CPUC 第 E 5053 號決議。
- “公共機構”定義為公立學校、學院和大學;聯邦、州、縣和市政府機構;市政公營機構;公共水源和/或衛生機構;以及聯合權力機構。